长期挂账的往来账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❶ 对于长期挂账的应付帐款,应该如何处理啊
长期挂账,对方单位发生变故确实无法支付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视同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一项额外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
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1)长期挂账的往来账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贷)+预付账款(贷),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企业应付账款的发生及偿还情况,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物资及接受劳务供应的应付但尚未付的款项。
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以商业汇票抵付的应付账款;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该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以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❷ 历史挂账往来账目如何处理
第1步:严把入口,前置管理企业往来账款财务管理的功夫应下在往来账款管理之外,全面强化往来账款源头管理,提高往来账款注入质量。厘清业财岗位分工与职责。业务经办人、经办部门应对往来账款的收付负主体责任,经办人工作质量与绩效考核与销售回款形成挂钩,以充分调动业务经办人的积极性,约束和督促经办人员尽早回收往来款。财务人员则对往来账款管理起监督复核作用。企业应加强商务过程管理。在企业采购或销售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往来账款的坏账风险和资金成本,并将相关要求融入到合同中去。比如合同付款条款中要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支付比例、进度款的支付要匹配或滞后项目的开展进度等,避免资金长期被合作伙伴占用;在企业销售过程中,管理策略则相反。对于业务往来发生较多、数额较大、周期较长的企业,可以按业务性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企业应梳理形成往来账款的关键业务事项,做好往来账款科目的重点控制。比如对于其应收款科目中的员工借款,企业应明确员工借款的适用范围及借款期限;对于预付账款科目中的非合同类预付款,要严格预付款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一事一议。
❸ 会计问题:往来款项挂账太多,请问原因是什么,会计账务如何处理。
你没有去对 没有去一个公司一个公司催人家给钱 当然就挂着
我在你那里拿货,你就得求我给你钱,难道我还会主动送给你
同样的,对于你的客户你也得去求他们给钱求他们每个月对帐。
你问我啥原因,原因你那里没有会计,所以就乱七八糟就和我这公司一样。
❹ 审计的过程中,对于挂账多年的往来款是如何处理的
审计认为: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容易出现管理上的漏洞,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即使并非自己在任时形成的往来账款,单位领导也应引起高度重视。现在,审计重点就如何清理债权项给出几点建议:
1、全面核实,分门别类。对各类债权项,列明暂付款(其他应收款)的数额、具体事由、发生(到期)时间等,形成清理的台帐,有助于彻底清理,无一疏漏。
2、按类落实,逐项清理。有审计意见的,可根据审计单位核实的结果按单位、个人、项目进行清理。无审计意见的,查找原始单据,落实偿还主体。根据款项涉及主体的实际情况,按照可收回和不可收回分类,可收回款项按照已到期和未到期分类处理。对已到期未收回的款项,可组成清债小组,逐一收回。对确实难以一次偿还的,由清债小组办公室与当事人订立书面或口头还款计划;对未到期的往来款项,要进行债权确认。如确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按照款项归属分为下属单位债权和单位本级债权:下属单位债权无法收回的,经由上级主管部门集体商议,准予核销;单位本级债权核销,则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提供盘亏、报损的有效凭证至国资办,经由国资办批准,方能处置。
3、及时调账,账面清晰。财务管理人员凭国资办开具的《资产核销通知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结果分别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进行相关账务核销。
请参考
❺ 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如何处理
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如果提取坏账准备,就作为坏账借记坏账准备,如果没提坏账准备,可报经税务机关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❻ 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如何处理
第1步:严把入口,前置管理企业往来账款财务管理的功夫应下在往来账款管理之外,全面强化往来账款源头管理,提高往来账款注入质量。厘清业财岗位分工与职责。业务经办人、经办部门应对往来账款的收付负主体责任,经办人工作质量与绩效考核与销售回款形成挂钩,以充分调动业务经办人的积极性,约束和督促经办人员尽早回收往来款。财务人员则对往来账款管理起监督复核作用。企业应加强商务过程管理。在企业采购或销售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往来账款的坏账风险和资金成本,并将相关要求融入到合同中去。比如合同付款条款中要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支付比例、进度款的支付要匹配或滞后项目的开展进度等,避免资金长期被合作伙伴占用;在企业销售过程中,管理策略则相反。对于业务往来发生较多、数额较大、周期较长的企业,可以按业务性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企业应梳理形成往来账款的关键业务事项,做好往来账款科目的重点控制。比如对于其应收款科目中的员工借款,企业应明确员工借款的适用范围及借款期限;对于预付账款科目中的非合同类预付款,要严格预付款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一事一议。
第2步:做好编制,清晰详情往来账款结余详情的编制是对企业账务处理的再次复核,能够及时发现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会计差错。往来账款结余详情的编制应以会计科目为维度,明确结余详情涵盖的项目要素,如摘要、合同及编号、金
额、经办部门(人)、挂账日期、账龄、预计收付时间等。
第3步:在明确项目要素的基础上,企业应对要素内容、编制过程进行标准化规范,比如摘要统一为挂XX项目尾款。对于编制过程中发现的会计差错,要形成标准化的差异确认和反馈机制。
❼ 长期挂帐的应收帐款如何转销啊
对于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采用直接转销法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平时没有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不采用备抵法核算,不用先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转销即可)。
❽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看老会计是怎么处理
1、凭票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2、没有发票也可入账
如果费用果真发生了,没有发票该怎么办呢?无需着急,没有发票一样是可以入账的。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挂账的费用,同样能以费用的名义入账,只是这部分费用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入账时需提供的证据可以是收据、小票等。
3、不能证实费用真实发生的,有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最极端的情况是,既没有取得发票又没有证据表明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费用。这时会计做账要小心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直接费用化处理,费用除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还可能面临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4、计提坏账
除了做费用报销外,还可以考虑计提资产减值。其他应收款也是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的。做账与计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针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分类处置,属于费用的需费用化;属于薪酬、分红的,应补交个税;实在收不回来的借款,会计做账时可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但要注意,计提的坏账不一定能得到税务的认可,在汇算清缴时要记得纳税调整。
5、股东大额借款
有些股东为了逃避个税,将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这正是税务要处罚的“自作聪明”。还有一种情况是股东从公司把钱拿走了。这是很敏感的事情。如果金额比较大,上述处理方式都不适用此情形。按照税务的规定,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
大股东欠账的三大风险,民营企业“家财务”的现象是一个顽疾——老板的钱就是公司的钱,公司的钱也是老板的钱。大股东借钱不还、债务长期挂账,可能会触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债务风险。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公司股东只有大股东一人,或大股东夫妻两人,这笔债务公司不会主动向大股东追偿。一旦公司发生了股权变更,第三方股东就可能要求大股东归还所欠公司的债务。
二是税务风险。按照税务的规定,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税。
三是违法风险。如果大股东从公司借款,手续不完整,极易触发刑事责任。
要防止上述3类风险,建议借款之前通过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取得股东或者董事的支持,明确大股东借款不是个人私下的行为;或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企业按月计提借款利息,明确借款属性。当然,更希望大股东能做到公私分明,规范财务管理。这是杜绝此类风险的最佳方法。
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问题
1、疑问一
问:我司有应付账款,挂账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对方单位已失联,账务上是不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如果将应付账款这样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2年未联系上该单位,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并入收入总额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疑问二
问:营改增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会有什么风险?应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时间挂账会有什么风险,分别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1、其他应收款长时间挂账,分别不同的款项内容,存在以下风险: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是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
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列支。
3、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如果确认无法支付,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4、政策依据:
1、财税〔2016〕36号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财税[2003]158号
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财税〔2008〕83号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依法征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国税函[1997]656号
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❾ 部分应收账款挂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对每笔应收账款或发询证函,或打电话与对方确认。
2、对账后有以下四类情况
(1)对方确认金额正确,并有归还意愿。
(2)对方确认金额正确,但无归还意愿。
(3)与对方核对后发现金额不符
(4)债务人已破产,或歇业,或死亡,或逃逸等
3、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1)对第一种情况不需要采取措施,只需定时关注。
(2)对第二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催讨。
(3)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先与债务人对历来的往来账逐笔核对,发现重复记账,漏记账,错记科目等设法更正,冲抵等,使账目归于正确。
(4)对第四种情况准备及收集坏账的证明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坏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