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的档案如何查
『壹』 在初级会计师报名的时候需要填写档案号,这个档案号是什么
我们重庆的档案号就是身份证号
『贰』 初级会计资格证考试的档案号问题
考试的时候不用写档案号
我记得只有准考证号和姓名要填写(身份证号不记得要不要填了)
反正档案号是不用填写的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7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8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7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7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7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写档案号的,
初级是一年考完 没有档案号一说
『叁』 我的初级会计证书丢了,怎么能查到证书编号啊
1、带着个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前往发证机关,按照身份证号可以查询到个人信息(包括会计证编号),这是因为会计证发证机关会把考生的会计信息上报到会计信息系统上,并且办证那时录入了相关个人信息、户籍信息,然后当场补办。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在当地财政局或会计管理服务网站上输入身份证号可查询。
如果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
(一)打开所在地财政局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职业资格网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nvq.net.cn/
(3)初级会计证的档案如何查扩展阅读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肆』 如何查询自己的会计从业证书档案号
可以凭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具体信息。
例: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说明中就有这么一条:证件号码指的是您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的号码,管理编号指的是您的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填写时请注意选择半角输入方式。
『伍』 如果查询初级会计的证书编号,不是档案管理号。
会计管理中心,身份证查询
『陆』 请问下,初级会计证是有联网有进教育档案可以查的是吗
有联网,也有进国家档案。初级会计证其实是国家级的证书,是全国统一的,统一的大纲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的考试内容。只要是可以通过了初级会计证的考试,可以拿到相关证书的,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都可以查得到证书编号。
『柒』 请问:我该怎么在网上查询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
年审两年一次,不会有人通知的哈,自己到财政局去报名继续教育即可,一般一年有好几期,具体如下: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请按时进行继续教育。
5、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6、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捌』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了,登记表中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了,登记表和档案应该交到当地区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玖』 会计证上的档案号码如何查
你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局的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去查询,只需要带身份证就可以查询了.
『拾』 如何查会计职称证书
1、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证书查询系统”;
会计职称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会计职称越高,表明你会计业务水平越高。我们国家现有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职称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有会计师,高级职称有高级会计师。
(10)初级会计证的档案如何查扩展阅读: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会计职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