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如何计提会计分录
㈠ 计提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增值税需要两个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㈡ 增值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应交税费科目里面按照负债核算,无需计提。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当月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 ,上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缴纳的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㈢ 增值税计提的会计分录
2011年多交的272.64元增值税应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
会计分录为:
借: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72.6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72.64
本月763.01元月末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63.0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63.01
做完会计分录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是贷方余额490.37,就是本月要缴纳的增值税。
拓展资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一个过度性科目,年终余额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余额对冲,年末无余额。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763.0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63.01
㈣ 正式一般纳税人,计提增值税怎样做分录
2020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关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内容,均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详细情况,并以税务部门公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㈤ 计提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 ,上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扩展文件;《会计分录会计资料大全》
㈥ 怎样做增值税税费的会计分录
希望你学习学习再学习,将来你真棒。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进项税额”
2.“已交税金”
3.“减免税款”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
9.“转出多交增值税”
其中:1—5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6—9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二、会计及其税务处理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来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专栏
注意:退回的已销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只能在贷方用红字冲。
7.“出口退税”专栏,用来核算企业所享受的全部出口退税款,包括内销产品销项税抵减的进项税和不足抵减由税务机关退回的款项。这两部分共同形成实质上的出口退税款。注意办理退税时,先计算申报,以后才能收到退税款,申报时先通过“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改变用途: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发生毁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注意只对多预缴的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的9个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最复杂的一个应交税费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为了更清楚地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缴、已缴和未缴的情况,在该科目下,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现行税制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三级科目加以反映。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6.“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实行先征后返的生产企业,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外,出口货物离岸价视同内销先征税,出口单证收齐后再以离岸价为依据按规定退税率申报退税,在出口销售行为发生后,按规定征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出口产品销售成本”科目;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不计征销项税额,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入的同时,对出口货物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并冲减“不得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9.“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对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对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上述三级明细科目,前5项在借方登记、后4项在贷方登记。即“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四个三级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贷方。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只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三级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㈦ 计提本月应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本月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1、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二、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二)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㈧ 计提增值税附加税会计分录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相应税率进行计提,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借:管理费用--地方教育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㈨ 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从国内采购货物:
借:材料采购等
贷: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
4.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6.企业进口货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8.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9.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10.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没有取得专用发票,而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入免税农业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项税额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2.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等
4.企业将自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直接作销售处理,则: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另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一方面按税法要求按销售同类货物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按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其成本,不作销售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等
5.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应视作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则: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
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
8.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
(三)出口退税的核算
按照规定,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的,应补交已退回的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企业购进的材料物资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在建工程
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库存材料物资、产成品等盘亏,按规定应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进项税额也应相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等
(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按规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次月初结算上月税款时需要补缴税款时,作与上述同样分录;收到退回多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预缴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次月初结算时需要补缴税款的,按补缴税款作同样分录;需要退回多缴的税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税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侧重于销售货物。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