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从业 » 会计当期如何调整所得税

会计当期如何调整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21-08-14 22:40:00

㈠ 简答题: 前期差错更正如何调整所得税费

1、前期差错直接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前期差错的累计影响数,影响的所得税费用数=累计影响数*适用税率,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所得税”,其中适用税率为差错期所得税率;

2、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应调整“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

3、影响数属于“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等权益类科目的,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等权益类科目代替“所得税费用”科目;

4、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得税费用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代替“所得税费用”科目;

(1)会计当期如何调整所得税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七条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八条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九条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㈡ 会计所得税费用到底怎么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2.5%)、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也可以尝试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或验算上述方法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如果当期没有发生税率变化,则简单至极,只需考虑永久性差异(即税法根本不让抵扣的税会差异)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和递延)等于当期的(利润总额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加上(因所得税率降低导致的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抵扣时少抵税的损失)减去(因所得税率上升导至的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抵扣时多抵税的利益)减去(因所得税率降低导至的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纳税时少纳税的利益)加上(因所得税率上升导至的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纳税时多纳税的损失)加上(其他永久性差异如罚款赞助支出对应的所得税). 其他那些本期发生了或者转回了的什么东西暂时性差异都不管.

㈢ 我想问一下,会计年末如何调整所得税我要详细的答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调整

一、资产类项目

(一)折旧与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与摊销,如果企业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则需要就此做纳税调整,将多列支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加回当期应纳税所得税额,企业评估增值(国务院规定的清产核资、股份制改造除外)和接受捐赠的资产未进行所得税处理的不得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残值比例为原价的5%,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可采用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符合加速折旧的应同时报税务机关审核。

(二)各项准备金

根据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准备金,当年计提的上述各项准备金均已计入企业当期费用。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应按计入当期费用的上述各项准备金数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对于经税务机关批准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o计提坏账准备,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年末应审查当年计入费用的准备金数额是否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限额,对于超过限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税。

二、负债类项目

(一)应付利息。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从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长期未付的应付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计入当年收益,以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权益类项目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当关注企业当年新增资本公积的性质。对下列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应做纳税调整:

(一)债权人放弃债权导致的应付款项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会计处理是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不会影响损益。但从税务角度出发,应确认为收益,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接受捐赠

会计处理为增加资本公积,税务处理则应当确认为收益,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受赠数额较大企业可分次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2跚4]82号):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才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四、收入项目

(一)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折扣销售与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品种、规格等原因而对购买者在价格上给予的优惠,销售折让可以冲减销售收入。折扣销售在税务处理的具体掌握上,凡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冲减销售收入,单独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得冲减销售收入。因此,如果会计处理将上述未在同一发票上列明折让、折扣而单独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折扣冲减了收入,则应做纳税调整,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五)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等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不征税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当年利润,对先征后返后退的并入收到退税款的年度。

五、成本与费用类项目

(一)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的企业,按计税工资薪金规定分段扣除, 2006年7月1日以前一般执行财政部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800元,具体可执行省级政府在财政部规定范围内本省标准,2006年7月1日以后执行财税[1006]126号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1600元,计算公式为:

企业全年计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该企业年任职及雇员平均人数×规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12

计税标准以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调增纳税所得。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批准提取超过实际发放的部分不得扣除,超过部分可建立工资储备金,在以后年度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二)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所得税法规定,上述三项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电信行业等职工教育经费可按2.5%),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三项经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的三项经费,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业务招待费。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定的记录或单据。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售 (营业)收入净额的3‰。收入净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可按收入分段计算,也可用简便方法计算,简便计算的公式为: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所属当级扣除比例+当级速算扣除数。

(四)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对制药、食品、日化、家电、房地产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 5%0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五)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管理费提取采取比例和定额控制,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

(六)预提费用

税法与会计对预提费用的处理原则上应当是一致的。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根据自身的判断在年末计提多项费用,其中许多属于准备金的性质。因此,实际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应对年末预提费用对应的应付项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别正常预提费用与准备金性质的预提费用时,可以参与如下几项标准:

1.负债是否已经产生(如卖方的货物是否已交付,服务是否已提供等);

2.对于该项负债,是否可以确认其金额(如是否已签订合同,是否收到发票或付款通知);

3.期后是否已如约支付。如果对上述三个条件判断均为“是”,则可判断为正常预提费用。否则,相应调增应纳所得税额。例如,企业年末应付未付的房屋或场地租金、应付未付员工的工资薪金等,都属于正常的预提费用。反之,某些企业在年末估计可能会发生商品索赔而暂借估一定金额的计提费用,则属于计提准备金,不可在税前扣除。

(七)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会计上作成本或费用列支。但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一律不得自行在所得税前扣除,具体执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上述财产损失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民事诉讼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

六、不得税前扣除的费用

与会计处理不同,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各种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扣除标准如下: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可全额扣除;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在年应纳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他在年应纳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1.5%),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七、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

企业“三新开发费”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在按规定实行 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上述超额抵扣需经税务机关审查评估,企业应事先编制技术项目开发计划和技术开发费的预算,并设立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实施,而且能够对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进行准确归集和核算。

八、关联企业交易

除上述各常见纳税调整项目外,对于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如果不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合理调整。所谓合理调整,是指: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㈣ 如何调整计算应交所得税做会计实训不会做啦,求助。

这样子应该如何计算所得所呢?----题目(32)中,所得税已经计算出来了,不用在计算了。
损益结转以后还要不要算一次所得所?----不用再算一次所得所了。

㈤ 企业所得税年度清缴后如何调整会计分录

1、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0000(或2万-原账户余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贷:利润分配 20000
3、借: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0000

㈥ 会计收入与所得税计税收入的差异怎么调整

因会计与税收的目标和原则不一致,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仍存在一定差异。
工资、薪金方面。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遵循实际发生原则、合理性原则及特定人员工资、薪金加计扣除等原则。实际发生原则要求企业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当期实际发生的工资,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应付工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年末计提的应付未付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放的,可作为汇算年度已发放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如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仍未发放的,则应予以纳税调增。合理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特定人员工资、薪金加计扣除是税法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就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将股权激励在工资、薪金支出项目单列出来,应关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点的规定,即对于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会计处理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在实际行权时方可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方面。税法强调允许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且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企业在计算税前允许扣除的福利费金额时,应将计算出的当期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总额,与工资总额(税法口径的工资总额)的14%进行比较,超支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部分超支数额构成永久性差异,不得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方面。企业超出税法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本期及以后年度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只有实际缴纳的金额方可扣除,对于提而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本期实际缴纳数超过了提取数但未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部分,允许在实际缴纳的年度扣除,即前期调增的金额,允许在实际缴纳年度作纳税调减。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税法口径的工资、薪金总额的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提而未缴的不得扣除。不允许扣除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实际上允许全额扣除,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目,细化列示了“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两个子项目,体现了国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类型纳税人的税收扶持。
辞退福利方面。对企业实际发生的辞退福利可以据实扣除。对于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福利,通过预计负债计入费用的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本期提而未付的辞退福利,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支付时,再作纳税调减。

㈦ 会计如何在账面上调节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不用在账面上调节。是指到了年底,将财务与税务规定不一样的地方,按税务规定计提所得税,不用在账面上实际调整费用。如果你说的是外账如何调节,我认为你应该根据你的收入和上年交的所得税大约计算出本年要交的所得税金额,然后根据毛利与利润的差算出费用,再在费用总额里将工资等进行分配。

㈧ 如何调整个人所得税账面

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同 ,你可以按照前面的顺序往下申报,如对方是8月实际发的7月工资,申报期、所得期都填的是8月,你可以理解为以前开始申报的时候是当月发放当月交税(实际不是)。如你想调成8月发放,9月申报,就会形成一个月工资不是按实际发放数计税的问题,如你单位每月工资发放和扣税都不一致那就会有出入。看你自己的了。
应外,你接收后可以把工资计提月份与实际发放月份都放在一个月份里面,免得跨月留首尾。

㈨ 年度企业所得税如何调整急

年底汇缴时调整。
应是计到新建的在建工程。

热点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养老保险 发布:2021-08-17 15:48:04 浏览:965
会计活页账本怎么装订 发布:2021-08-17 15:48:01 浏览:558
会计继续教育90分是多少学时 发布:2021-08-17 15:47:58 浏览:632
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会计分录 发布:2021-08-17 15:47:53 浏览:149
初级会计报名发票丢了怎么办 发布:2021-08-17 15:47:13 浏览:80
会计乐财务软件 发布:2021-08-17 15:47:10 浏览:277
内蒙古初级会计考试从哪里报名 发布:2021-08-17 15:46:03 浏览:370
会计专业技能竞赛运营怎么做 发布:2021-08-17 15:44:53 浏览:683
如何应对基础会计学考试 发布:2021-08-17 15:43:49 浏览:782
物流公司会计外账处理 发布:2021-08-17 15:43:47 浏览: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