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在法院备案
㈠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向中国银行登记备案申请问题
入围的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中行现在对于审计机构有些选择,对于贷款的影响确实不小。这事儿起码找省行是肯定的。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授信执行部可能都涉及。具体是哪部分负责就不清楚了。。。
㈡ 会计事务所查账,是否去职能部门备案
会计事务所一般是接受政府或财税部门委托查账,这个不需备案,但要给被查单位下发查账通知
㈢ 如何申请司法会计资质
申请司法会计资质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某类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从事某类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从事某类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4、司法鉴定职业法律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我国检察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皆开展了司法会计鉴定方面的资质认定工作,可以凭借专业资质证书和申请材料向上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证明材料:
1、高级司法会计师证、高级会计师证;
2、注册会计师证以及从事五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证明文件(如聘任文件、任命文件等);
3、司法会计专业及工商管理相关专业(如财务管理、会计、财税、审计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证明(如聘任文件、任命文件等);
4、从事与司法会计鉴定相关工作(如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财务会计工作)十年以上的证明(如聘任文件、任命文件等);
5、从事特定财务会计业务(如税务、期货、证券)的专业资质证书以及从业时间证明(如聘任文件、任命文件等)。
(3)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在法院备案扩展阅读
申请过程应明确以下事项:
1、需要明确自己确实具备解决送检方提出的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的能力。司法会计鉴定包括财务问题鉴定和会计问题鉴定两大类。绝大部分鉴定事项涉及到财务问题的确认。
财务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具体案件中涉及的财务问题通常是某一财务领域的问题。因此,司法会计鉴定人虽然具备司法鉴定资质,但并不一定熟悉所有财务领域的问题鉴定,即不一定能够胜任本案涉及的财务问题鉴定。
比如:案件可能会涉及到期货交易损益额问题鉴定,而相当一部分司法会计专家并不熟悉期货领域问题的鉴定,这部分人就不具备解决具体案件涉及的期货交易损益额问题的鉴定能力。实践中也确实出现过司法会计鉴定人因不熟悉期货业务而做出错误鉴定意见的案例。
2、需要明确自己确实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需要回避。诉讼法律规定了司法鉴定人的回避情形,如果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即主动申请辞去担任本案鉴定人身份。
根据诉讼法律的规定,司法会计鉴定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比如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密切的经济伙伴关系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其他关系,比如:刑事案发前对本案相关财务业务实施过审计的人员。
3、需要取得本案承办机关指派或聘请(委托)文书。由案件承办机关指派、聘请(委托)文书中写明了案由、鉴定人及鉴定事项,是证明司法会计专家为本案司法会计鉴定人的程序文书。
㈣ 成立会计事务所需要经过那个部门备案
会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跟一般会计一样,是通过财政局管理的。
你必须跑一趟财政局备案,还要被审批才能通过,具体的要求在财政局网站或,本省会计信息网上有的
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依法承办的业务有 ( )
ABCD
【解析】《注册会计师法》第14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㈥ 会计事务所如何获得司法审计资质据说2012年开始执行的由一条2010年8月通过的司法部文件
司法审计,是指审计法院的法官从事的审计、判决活动。司法审计资质只有在国外某些有审计法院的国家才会有,中国没有审计法院,所以,中国没有所谓的司法审计资质。
你是否是问注册会计师的司法会计鉴定资质?
㈦ 怎么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流程要营业执照吗要工商管理登记吗请说详细点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包括股东);(三)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四)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五)有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合伙人(股东)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办理程序:
(一)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报送省厅前,先由事务所所在地省辖市会计管理机构协助核实股东、办公场所、注册资本的真实性。)
(二)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第14条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四)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以及合伙人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
(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六)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七)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及有关材料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发现批准不当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省级财政部门重新审查。
(八)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九)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㈧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会计师事务,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现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其出具的从事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七、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㈨ 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当事人要注意什么
一般双方可以选择一审计机构,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指定。若发生相关鉴定人员与对方有不恰当关系,可以要求回避。
㈩ 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当事人要注意什么
首先应该与客户进行初步洽商 :之后编制审计计划:考虑审计风险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二)实施阶段一·内控制度测评,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现场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第一步、时间和范围,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第三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初步评价重要性水平第四步。二·编制审计计划,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了解被被审计经营和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第二步:三·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三)完成阶段(一) 准备阶段一·签订业务和约书,实质性测试,作出合理安排。二·获取审计证据。进行符合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