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如何买房
『壹』 如何贷款买房最合适(最好是银行、会计或是办公积金的朋友回答)
怎么说呢,贷款时间越短越好,钱数越少越好。要看自己个人能力,例如:你房款是41万,贷款20年20万利息是8.7万,首付13万,这样第一次就支付21万,剩下的才能20年20万,月供1200元,这样月供不辛苦,但第一次交前比较多。如果手头不充裕,你就可以选择只交首付13万,剩下的28万全贷款,如果月供有能力就年限短点,如果月供不想有压力可以选择30年,但是利息会很高!
总之,看自己经济能力而定!
『贰』 公司购买的房屋如何做账务处理
1、支付购房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维修基金时
借:在建工程
贷: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3、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交付使用后的次月提取折旧
借:成本或费用等科目
贷:折旧
(2)会计如何买房扩展阅读:
用公司名义买房的注意事项
1、公司分为注册在境内的公司和注册在境外的公司,前一种公司在购买房屋类型和套数不受限制,后一种公司不能购买住宅,如果有办事处,可以办事处的名义购买一套非住宅。
2、公司购买不能商业贷款,只能待房产证出具后办理持证抵押,年限、利率都和商业贷款不一样。
3、公司产权的房子要想变更为个人名下必须要通过买卖,从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4、公司产权的房子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转让,不需要经过交易中心,但是这种只是变更股权及实际控制人,最适合做这种交易的是公司名下无其他不动产以及资产,否则不现实。
『叁』 公司老板买车买房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果是公司老板出钱为公司买车买房,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房屋
借:固定资产-汽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xxⅹ老板
『肆』 会计工资太低了 男会计奋斗到什么时候才能买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混到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的时候,那时候就容易了,也是高薪了!
『伍』 买房交首付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买房交了首付款的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首付款)
长期应付款
『陆』 不想做会计了,想转行,想赚钱买房……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想多赚钱,转啥行业呢
最近听到这样一句话“只懂得上班的年轻人,还有什么钱途”,在物价日益上涨的今天,和工资死活不涨的明天,你不通过搞副业来赚钱,似乎是很难养活自己的,当然你也不能只是因为赚钱就想着做副业,钱是赚不完的,要有所成长才是硬道理,还有就是能多学一些本领,毕竟多技能傍身。总之不管你是想发展那一类副业,都希望你可以好好的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你不能因为副业不是主业,所以不用心经营,这样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今天来分享最赚钱的八大项目,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副业的朋友,可以看看!
自媒体平台
现在是自媒体时代,它有很多赚钱方式,主流的自媒体平台有今日头条、百家号、企鹅号、大鱼号、微信公众号等等,现在很多人都在上面发布文章,只要你的文章有阅读,那么就会有收益,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爱好,那也是不错的选择。
『柒』 买房款在会计帐上应该怎么记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您的问题: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捌』 公司给员工买房 该怎么入账啊
可以走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这主要取决于公司奖励的形式,以及你是否有包括资产的想法。
公司投资买房,会计属于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购买发票和房地产证应显示公司的名称,而不是个人的姓名,否则不能记入账户。如果这是对员工的奖励,他们可以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从公司借款买房,如果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其他应收款-张三
贷 银行存款
员工归还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张三
如果收付款都是现金,只要把“银行存款”科目改成“现金”科目即可。
(8)会计如何买房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五条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 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