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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会计如何核算

发布时间: 2021-08-14 06:05:57

1. 谁知道房地产行业会计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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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

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

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

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

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

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

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

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

、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

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

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

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

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

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

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

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

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

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

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

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

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

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

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

、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

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

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

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

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

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

、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

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

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

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

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理费和税金等计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

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

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

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

成本和管理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

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

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

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

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

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

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

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

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

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

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

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 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

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

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

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

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

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

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

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

,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

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

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

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

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

、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

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

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等。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

再计提折旧。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

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

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

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

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

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

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

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

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

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

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

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一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二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

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

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

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

理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

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

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

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

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

性福利设施。

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

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列作营业外收支。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

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

位投资。

第四十五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它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

价。资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

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

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

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

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

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

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

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

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十条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

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人工费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

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

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

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

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

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

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

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尝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

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

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

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

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

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五十二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运输、物资供销、服务等单位生产、

经营成本的划分,比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

、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

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第五十五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

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

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

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

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

、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

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

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价格

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

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

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http://..com/question/5280425.html?si=3

3. 房产会计如何核算

现在大多企业都不愿接纳没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何况是会计这么重要的岗位,没有会计实际做账经验的更不敢要了,珠三角会计网正是针对这一情况,推出了房产企业会计全盘真账模拟实训,每笔业务都有原始凭证单据,配套教学光盘对每一笔业务都有详细的讲解,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4.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成本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和一般步骤依次如下:

  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5.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都核算什么业务内容

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6、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4)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
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费:教育费附加
一、营业税
1.转让不动产
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
2.房屋租赁(出租)
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
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
缴纳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
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二、增值税
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种情况: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
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3.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
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
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四、房产税
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六、契税(承受方)
1.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
3.企业合并--免征
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企业分立--不征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企业出售
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企业关闭、破产
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7.房屋的附属设施
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
七、企业所得税
(一)预缴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二)预计利润率
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
(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
八、个人所得税
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
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九、印花税
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
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每件5元。
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
十一、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
十二、教育费附加
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6. 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会计核算

2181 其它应付款 一般来讲,预收的房屋销售款应在预收账款的核算,如果为了会计报表的需要,有可能需要放在此科目。在项目发包的过程中,会要求施工单位交纳一定的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金也会在此科目核算,亦要用往来核算,建议先整体规划好。二级明细设成存入保证金、合作单位往来、暂收房款定金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来考虑。 2191 预提费用 在计算银行贷款利息时可能用到,你要想简单的话,可以直接根据银行收贷款利息的单子计入开发间接费用将利息资本化或计入财务费用。 2201 待转资产价值、2211 预计负债、2311 应付债券、2331 专项应付款、2341 递延税款一般不用。 2321 长期应付款 一般房地产公司都会有营业税返还的相关政策,收到财政相应的补贴时,一般放入此科目。 2301 长期借款 核算银行贷款。 3101 实收资本 3103 已归还投资 3111 资本公积3121 盈余公积 3131 本年利润 3141 利润分配与其它无异。 4101 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的核算明细一般分为土地及拆迁、前期费用、建安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开发间接费(系4015 转入),建议在建立核算体系之前与成本控制部门(预算部门)进行沟通,最好做到预算部门的口径与财务部门核算的口径一致,确保后期项目决算、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不要弄成预算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出来的数据不一致,这样会令老板非常生气,结果两个部门都会挨骂。 4015 开发间接费用 一般核算项目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及工程现场部门的费用,一般包括工程部门、设计部门、成本控制部门、综合报建部门的费用。 5101 主营业务收入、5102 其他业务收入、5201 投资收益、5203 补贴收入、5301 营业外收入、5401 主营业务成本、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405 其他业务支出、5501 营业费用、5502 管理费用、5503 财务费用、5601 营业外支出、5701 所得税、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损益类科目与其它无异。关于房地产收入的确认,请详细看一下国税发2003-83 号文,讲得很详细。 房地产会计核算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往来的核算比较繁杂,因为在其它应收、应付核算要建立比较好的核算体系可以减少很多的工作量,这一点非常重要。 另外一点收入确认按国税发2003-83 号文确定。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比较复杂。需要重点关注,同时房地产行业所涉税种多属地方税,各地的政策亦不完全相同,应多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关于税的问题,可以请税务代理,一般税务代理和税务机关有长期的沟通,亦有相当的关系,可以节约企业的沟通成本。 一、房地产公司的成本要通过“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开发成本科目每月不需要结转,只有在别墅楼完工交付使用后,才能进行成本的结转。 二、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三、你公司前期工程准备,产生了一些支出,比如:勘测费用、文物保证金(确保挖到文物要汇报)、设计费用、人员工资、等等帐务处理: 1、勘测费用、设计费用支出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等 2、支付文物保证金(确保挖到文物要汇报) 借:其他应应收款--文物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等 3、人员工资 (1)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月末,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工资(销售部门) 贷:应付工资 四、成本、收入核算的帐务处理 1、收入的核算 (1)收到首付款、按揭贷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预售房款 (2)商品房完工交付使用后 借:预收帐款--预售房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同时,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成本的核算 (1)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借:开发成本--土地、前期、基础设施、建安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2)商品房完工交付使用后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3)结转销售房屋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4)同时,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哈哈,这就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特殊性啊!是先产生成本,后有收入,与工业企业是不同的,有的房地产项目还牵涉几个会计年度,又不能估计收入,所以在项目未对外出售之前,都是先计入(开发成本的)。 1。发生的费用按照部门分类: 借:开发间接费用 管理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2。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土地,土地征用费,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属于直接费用,可直入成本。

7.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全过程的会计核算流程

建议你学习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那有祥细的说明: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0/77/_0.html

8. 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1、开发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
2、营业收入要根据不同的经营方式进行确认。
营业收入要根据不同经营方式具体确认。一般说来有以下方式: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及商品房,在所有权移交后将结算账单提交给买方并得到认可时,即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2)代建房屋及代理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账单经委托单位验证后,即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出租房屋时,承租方根据合同规定,在付租日期交纳了租金后,出租方即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4)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按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土地使用权要根据不同的开发目的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为建设自用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列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二是企业在从事开发项目的开发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应该计入受益开发产品的成本。
4、出租房产作为企业存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出租开发产品,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在报表上流动资产存货中列示。(注意其实作为商品房的开发产品也应该作为存货)

9. 1、房地产会计核算方法2、商业会计核算方法

1,房地产会计核算方法:
与一般工业企业会计相比,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增加如下科目,核算相关内容
资产类科目:
135 开发产品
136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37 出租开发产品
138 周转房
成本类科目:
401 开发成本
402 开发间接费用
其中:
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
开发费用”科目;
可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开发”、“406代建设工程开发”四个科目;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 408工程施工”、“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核算举例
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开发完工的建设场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
企业开发的产品,在竣工验收时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对外销售转让的开发产品,月份终了按时结转开发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分期开发产品:应根据分期销售合同进行结算,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备查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利用开发完成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商业性出租的一种经营活动。主要是通过收取租金的形式实现的。应下设“出租产品”“出租产品摊销”两个明细科目
出租土地或是房屋时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贷:开发产品
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周转房:是指企业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下设“在用周转房”和“周转房摊销”两个明细科目
开发的用于安装居于拆迁的周转房,按实际搭建的成本
借:周转房——在用周转房
贷:开发产品——房屋
按月计提的周转房摊销
借:开发成本或开发间接费用
贷:周转房——周转房摊销
其间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果金额不大
借:开发成本或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金额较大的
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最后再分次摊入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开发成本:如能确定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主要包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
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费(小区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消防、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支出),
分别设置“土地开发”与“配套设施开发”“房屋开发”设置二级明细。可根据上述六项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①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XX公司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②配套设施开发
计算公式:
某项开发产品预提配套设施开发费=该项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配套设施预提率配套设施费预提率=该配套设施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应负担该设施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100%
发生的配套设施费用(自用的建筑场地的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产品
支付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银行存款
同时领用库存设备或是材料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库存设备或库存材料
分配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③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能够分清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④开发房屋建筑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营”两种
出包给外单位进行施工建造(根据提出的已完工程月报或是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自已组织施工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或设备

⑤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费用支出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材料
或现金
结转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结转成本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移交委托单位后,根据移交手续
借:主营业务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6开发间接费用:所属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用、折旧费用、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
发生的间接费用时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或应付工资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竣工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借:开发产品——房屋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房地产会计核算的流程和(工业)企业会计核算流程完全一样,只是成本计算是有所不同 。具体核算办法,请你参照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会计核算办法》。
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周期长,一般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收入和成本的结转。
二、收入帐务处理
1、收到房屋首付、银行按揭款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预收帐款--商品房
2、工程完工结转收入
借:经营收入
贷:预收帐款--商品房
3、将收入转入利润
借:经营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成本帐务处理
1、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时。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工程竣工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3、结转成本
借:经营成本
贷:开发产品
4、将成本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成本
四、以上是房地产企业成本、收入的结转方法。
五、你单位发生的成本支出在建工程挂着。
1、成本科目用错。
2、由于工程已完工,调整开发成本明细核算会有很大的工作量。所以,为了简便核算,直接将在建工程科目转出
借:开发产品--住宅、办公楼
贷:在建工程
3、结转成本
借:经营成本
贷:开发产品--住宅、办公楼
4、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成本
2,商业会计核算方法:商业企业做账流程1、取得原始凭证
2、制作会计凭证
3、汇总做科目汇总表
4、登记总帐
5、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以及库存帐
6、总帐和明细帐核对
7、制作会计报表
8、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
9、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成本计算方法购进办公设备的计量可以按照购货时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一般为发票上的计量单位,并对不同规格的办公设备,分别计量。如果根据企业管理需要(比如日常领用需要),需要以不同与购货时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的(如用个数单位取代原重量单位),也可以使用该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但是,在入库时,必须对入库的办公设备,按照新的计量单位进行仔细的清点,并据以入帐。需要注意的是,这时的单位成本已不再是原有的单位成本了,而是换成了新的计量单位下的单位成本了,需要重新计算确定。一般的商业会计工作流程就是: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然后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以及库存帐-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
详细来说: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 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 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曲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4%—6%
2、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率不同。 普通货运执行3.0%的营业税率,物流服务业执行5.0%的营业税率。 物流各环节中运输、装卸、搬运是3%,仓储、配送、代理是按服务业5%
3、地税:
还要交地税,就是在营业税的基础上,分别按7%征收的城建税(还有5%、1%,视城市大小而定)和3%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或2%,也是各城市不同)。
4、所得税:
不论是工商业还是服务业,都要按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征收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算出利润,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一定的税率(33%)计算出应纳税额。法定税率是33%,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10万以上33%。这些税应该够你们用的了。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申报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 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 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最基本最常用的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其它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材料采购 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它应付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四、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账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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