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会计信息虚假问题
❶ 关于会计造假问题防范与治理
加强私营企业会计控制的措施
(一) 导入社会审计监督,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私营企业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
1. 建议国家应尽快从法规上做出明确规定,私营企业必须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私营企业来讲更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是目前私营企业普遍处于无外部监督约束的状态;二是私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很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达不到基本要求,有的企业则根本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显然不是一日之功。因此,目前来讲,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私营企业进行外部约束的必然选择,也是监督成本最低、见效最快且审计效果最优的外部监督约束形式。一些规模较大、会计工作较为规范的私营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取得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信任,主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说明私营企业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有内在的要求。
2. 引入社会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其智力优势,主动服务于私营企业,在帮助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代理记帐、税务代理、培训财会人员及对重大经济决策和主要投资项目、生产项目等的实施进行论证诸方面为私营企业提供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对规范私营企业会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3. 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1)加强行业监管,完善与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2)建立行业质量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内部监督;二是与中国证监会、审计署、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审计进行重点检查监督;三是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完善举报制度, 欢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3)加强执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4)初步开放中国的会计市场,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真正做到依法执业。[page_break]
(二) 财政部门应下大力气,真正抓好私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1. 财政部门应指导督促私营企业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帐簿体系。财政部门首先可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私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帐簿体系。其次,在注册会计师对私营企业审计中如果发现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提出审计意见,报送财政部门严肃处理。再次,财政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帮助私营企业依法建帐。
2. 加强对私营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
财政部门应依据有关法规作好以下工作:(1)对私营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业主聘用会计人员必须达到一定学历、持有国家财政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否则惩罚业主。在大量大中专经济类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的情况下,此项工作实行起来并不困难,只要在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方面规范私营企业, 大中专毕业生是愿意到私营企业去工作的。(2)定期对私营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其作用。(3)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要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有关资格证书,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3. 财政部门对暂时无法达到规范化要求的私营企业可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或要求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
(三) 完善政府对私营企业会计工作的外部约束,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1. 健全法制
(1) 我国1999年10月修订了《会计法》,按照“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宗旨,就会计责任主体、会计监督体系建设、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2) 深化会计改革。财政部已陆续颁布了一批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和有关制度,这对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将起重要作用。但现在只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中实行,应尽快扩大到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不要总是强调条件不成熟,只要加强财会人员培训,配套其他措施,在私营企业中实施新会计准则和制度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很有必要。
2. 按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加强对私营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
正如以上我们曾论述过的,让政府部门如税务、财政、工商、主管部门等直接进行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其监督成本很高,监督的有效性较差,且易引发腐败等社会问题。政府应转变监督方式,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重点去监管那些监督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当前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的改革措施有:
(1) 1998年取消了实行多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国有企业从1998年起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均应在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
(2) 1999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中央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质量进行抽查的实施意见》,由财政部监督司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开展。
(3) 1999年4月1日审计署颁布了《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监督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的依据、对象、方法、程序,这对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的职责,规范社会审计机构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遗憾的是目前这些措施均尚未涉及到私营企业,使得私营企业要么处于政府部门独家行政控制下,要么处于监管的真空中,这非常不利于私营企业会计工作的进行,应尽快将上述措施实施于私营企业。
(四) 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1. 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会计控制薄弱,造假严重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法律责任不清、惩治力度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原《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一章,既未列明违法行为,又无详细的罚则标准,造成了违法难究,执法难严。1999年10月修订后的《会计法》对此有重大突破。
(1) 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解决了多年来会计责任多重化和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问题,有利于会计控制的有效性。
(2) 修订后的《会计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具体列举了各种违法会计行为及惩治的形式和手段,同时对触犯刑律的会计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中,将增加打击会计犯罪的相应条款。
2. 必须加强执法的力度,特别是惩治的力度,明确会计责任和法律责任只是解决了谁对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承担责任、哪些会计行为是违法的以及违法后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等问题,为追究会计责任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但这只是解决了问题的一半,即有法可依。问题的另一半执法必严,则是最关键的,也是较为彻底地解决会计信息造假问题的关键。许多私营企业会计违法行为非常严重,偷漏税款较为普遍,当审计检查暴露之后,往往补交一点税款就了结了,执法的“软弱无力”在私营企业表现很普遍。因此,加大惩罚力度,使得违法者的风险和成本很高,从而减少违法行为,这是至关重要的。在私营企业的会计执法中,要做到两点:一是要严厉惩罚违法的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的经营者);二是对私营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者(财政部门等)本身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牺牲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加以严惩,事实证明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
❷ 如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如今,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诚信缺失已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一个障碍。社会呼唤诚信,诚信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主要表现有数据不实、事项不真、编造假证假账假表、虚盈实亏、虚亏实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通过多列成本、少计收入、调节利润等方式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合理;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对会计事项的处理随意性较大,或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而弄虚作假等等。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那么,如何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呢?
建立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会计法规的建立除了借鉴与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外,还要注意法规制度的本土化与普及,要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参加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讨论,努力使会计法规真正成为各方都认可、对各方都有约束力的法规;努力消除法规制度的“盲点”,使责任、权利、义务、处罚细则有机结合起来,减少制度性、技术性会计信息失真。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首先,应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将对外提供真实信息作为聘任、考核会计人员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其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修养。一个财会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熟悉法规、具有高超的会计水平,更要品质好、思想过硬,真正与企业共命运。因此,财会人员需要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素质,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仅可以消除技术性原因等造成的非故意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可以对故意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形成威慑。
❸ 如何预防会计造假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会计信息对微观决策,宏观调控,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越来越重要,成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另一方面会计造假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严重扰乱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危害资本市场,表现在,由于会计造假行为者提供的虚假信息,以及各种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导致利益相关者通过各种手段寻求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以此来作出正确的决策。这一方面增加了交易的成本,扭曲了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这所有的后果都不利于我国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而对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的需求是必要而紧迫的。对会计信息的规范也是刻不容缓的。
二、会计造假原因及相关分析
(一)利益驱动导致会计造假
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要求得生存与发展首先必须筹措企业所需资金,这些资金仅仅靠企业内部留存利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企业要从外部融资来达到企业目标,企业只有利用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机构借款等渠道进行债务融资或通过发行股票等手段进行权益融资才能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因此,在造假成本很低而利益巨大情况下公司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虚增利润,少报亏损来达到顺利从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目的。
(二)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会计造假
监督主要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个部分。会计人员受雇于企业其自身难以保持独立性致使其监督缺乏效率,同时也可能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而导致内部监督乏力,就政府监督来说,形式化的会计信息核查,税务稽查不到位以及执行力度不够如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不够等情况严重存在,都有可能导致有些企业钻了空子来谋取高额不当利益。社会监督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是雇佣关系,这就有可能使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高额利益而可能与所服务企业勾结,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欺骗或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三)缺乏严厉惩治措施导致会计造假
最后,对会计造假行为缺乏严厉的惩治措施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低廉的造假成本以及高额的经济利润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会计造假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资本市场,如果对会计造假行为的曝光披露与惩罚力度不够就不足以给违法分子敲响警钟,达不到震慑教育他人的目的。
三、会计造假手段分析
(一)虚假确认
通过虚假确认,提前确认会计收入,变造会计费用或将费用计入不当的会计期间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这是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惯用的手段。如2012年深陷财务造假门的万福生科在收入上搞的是真的现金流,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这样做不至于招人耳目。至于预付账款,实际也只是走走过场资金最终并未流出。这种虚增收入的方法比简单用“应收账款”去虚增收入要高明得多。
(二)利用关联或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相互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一方面由于关联方交易有其规范和合法性,关联企业可能通过高估资产或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利率进行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来达到虚增收入目的,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转嫁或分担费用如广告费以及资产重组来达到调节利润目的,通过构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调节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条件:法律法规要求变更 ,变更会计政策能提供更提供可靠更充分的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性同时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变更的灵活性。上市公司通过追溯调整法或未来使用法对进行会计政策变更,通过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另外上市公司很可能对上期故意造成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达到调整盈余的目的。
四、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及相关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会计法》、《会计准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具体细则,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减少执行的伸缩性,减少会计造假的可能。只有加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的职责和权限,才能比较全面监控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抑制会计造假行为。及时制定出与惩处范围、方式方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会计造假的处罚有法可依,以此来约束会计人员以及高管人员行为。
(二)提高执行力,加大惩罚力度
要加大会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处罚的执行力。不仅要对造假的上市公司还要对未尽责的保荐机构,审计单位,以及其他中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罚迫使其切实履行质量控制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
(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
建立独立的、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严密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会计资料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一方面要切实发挥董事会的内部监督职能,要有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以保证对管理层、控股股东的约束,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要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内部审计,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可能性。最后要求证券公司,税务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履行自生职能,从外部减少造假行为,
❹ 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摘要:文章主要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以及危害,并提出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完善监督机制等途径,形成有效的预防措施。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从而做好科学准确的经济决策。 关键词:失真;成因;危害;预防 众所周知,在经济建设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是确保经济决策科学准确的重要依据。但是也要看到,市场经济下,还有不少单位弄虚作假,会计信息失真,其真实性、可靠性及相关性无法确保。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会计信息失真在业界引起注意。 一、会计信息不实因素探析 企业经理人谋取私利 现阶段国内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考核依然是针对企业经济绩效等指标来进行的。由此,企业经理人为了追求业绩或政绩,即使在难以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考核硬指标或经营困难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有意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以此来炫耀企业经营业绩,从而达到谋取政治与经济利益资本。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失控,财务紊乱 应当看到,一些企业缺乏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紊乱,存在着货款回笼不及时,往来账项不清,呆坏账大量存在;而企业管理者也疏于管理,对供应、生产、销售环节出现的虚假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造成信息失真。 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欠缺 会计人员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或推理,由于受自己经验和知识的制约,知识素养较低的会计人员也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现错误,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不实。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队伍不稳定,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规范,在客观上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更有甚者,部分单位经营管理者在会计工作管理中对会计人员把关不严,导致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受政治和经济利益驱动,某些会计人员为获得职务升迁、奖励,违背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而暗地接受领导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营私舞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受制于企业的领导,工作缺乏独立性,一般情况下,往往只审企业的下级部门或职工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因此,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很难得到发挥,更谈不上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的有效监督。 二、会计信息失实的危害 会计信息失实是指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状况,诸如,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为私利而编造假账、假表,或虚盈实亏,或假亏实盈。会计信息的失真,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危害非常严重。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表现为它是一种经济资源,主要以货币来显示,它表明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济状况。会计信息在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就国家政策而言,可用来制定正确的政策和编制计划,提高资源的配制效益和使用效益;对投资人来说,能了解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对企业债权人来说,能了解借款的风险程度,以决定是否给欠款企业贷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对企业本身来说,企业的决策者、管理层需要根据当年的会计信息制订来年的生产计划,控制经济活动,促进生产发展。 三、科学预防会计信息的失实 根据以上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预防要全方位、综合治理,具体而言: 1.真正落实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保证企业内部控制逐步完善,从而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企业管理者在对会计工作的建设上,不能只把目标局限于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应把工作提升到整个企业管理层面上,建立健全会计岗位体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分工合作体制从根本上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2.强化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和使用者,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企业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重点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培训,使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单一型向全面型转变,使会计人员素质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❺ 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存在着虚假现象怎么采取解决措施
我国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利益驱动、融资困难等原因,会计信息造假的现象在中小企业中有一定的表现,对经济活动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应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核算办法,加强监督力度,狠抓会计诚信建设,避免假账出现。
有必要针对中小企业信息披露 的现状予以关注并根据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制订出一套适合于中小企业特点的会计规范体系,能更好地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内部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有效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能有效维持市场稳定、安全和可预见性的基础 条件,也是降低社会经济产出边际成本,使资源配置逼近帕累托最优的重要保障。因此,会 计信息披露的效率,既来自于披露行为的规范化,也来自于披露传导机制的完善。 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内外部经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内部制度创新、治理结构的调整以 及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的升级,是中小企业成长发育的内在动因。而社会经济环境、市 场竞争机制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则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外部环境。 内部会计控制是制度上的保证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会计信息系统方面来规范控制。由于小 企业具有一些不同于大企业的特征,其内部控制存在着特殊性,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成本 效益原则,中小企业由于其经济实力上与大企业存在极大的差距,其更为重视各个控制程序 的成本收益问题;二是权责对应原则,中小企业必须明确岗位职责,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 使得每一岗位都由专人负责,但又不至于重复管理,对重要的经济业务还要设立多级审批制 度;三是职务不相容原则,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内部牵制,着眼于业务过程中的职 能分解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以便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牵制的机制。 (1)完善中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环境 提高管理者的内部会计控制意识,建立良好的组织结构;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高人员的素 质,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建立有效的会计控制系统 职责分工和程序控制。处理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某几个重要环节,有两个部门工作人员 分工合作,互相控制。如分析电算化系统的程序控制,包括初始化系统控制,处理过程控制, 信息安全控制等等。 财产清查控制,企业单位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通过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账薄的登记与核对,已经在账薄体系中得到了正确的反映,但账薄记录的正确性并不足以说 明各种财产物资实际结存情况的正确。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即使是账证相符,账账相符的情 况下,财产物资的账面数与实际结存数仍然可能不相一致。根据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为编制会 计报表提供正确可靠的核算资料的要求,必须使账薄中所反映的有关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 结存数额与其实际数额保持一致,做到账实相符,使每一项财产都有专人负责,对每项物资 进行首付后,实行永续盘存办法和对库存账实,以保证帐物相符并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永 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是指对于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平时要根据会计凭证 在账薄上予以连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账面结存数额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盘存制度,可以 及时反映和掌握各种资产的收、发和结存的数量和金额,随时了解资产变动情况,有利于加 强对资产的控制和管理,但登记账薄的工作量较大。采用永续盘存制计算的期末结存数与资 产的实存数并不一定相符,因此,仍需定期对各种资产进行实地盘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以 及不符的原因。 预算控制。预算管理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现金流量为重点,规范经营预算,资 本预算和筹资预算。预算控制最楚地表明了计划与控制的紧密联系。预算是计划的数量表现。 预算的编制是作为计划过程的一部分开始的,而预算本身又是计划过程的终点,是转化为控 制标准的计划。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 内部控制能否有效运行,与公 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关系。
❻ 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有哪些研究内容
防范会计信息造假现象的几个方面
1、法律监督效力低下,会计监管制度不成熟
针对会计信息造假这个情况,我们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条列,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不依法办事,违背法律约束等行为,企业的法律意识也是相当薄弱,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与会计规范相抵触状况,多半会强调经济项目对企业的重要性,顾此失彼,会计规范和一些法律约束就被搁置了,甚至是已经造成违法行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因素还是法律监督的效力低下,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制度不能很好地衔接,让企业利益相关者有空子可钻,监管部门的机制不成熟,就不能全方位的从整体出发,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细分,没有把具体的责任落到会计身上,缺乏奖惩分明的概念。即使相关部门每年每个季度都会进行关乎于税收和价格的普查,会计师事务所也会对各企业的会计信息报表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验证,但是由于工作范围大,工作内容繁荣复杂,不能实时性的,经常性的,深入的进行会计监督,所以在会计造假防范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政府等负责人要逐步完善会计信息监管的机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职业道德仍需规范
企业内部会计造假这一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而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会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低下造成的,不知道依法为重,要把法律和规定放在第一位,然后再对企业管理者的旨意进行领会,往往现在的工作状态是本末倒置,一味的对老板言听计从,殊不知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换来经济利益背后的潜在危险性有多大,如果单位或者企业的会计人员具有比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行对外界诱惑进行防范,妥善处理好会计信息的整合,会计在单位中由负责人直系管理,有的负责人将自己的一些意愿强加给会计工作者,采用命令的口吻让其办事,这就难免会使得会计信息遭到篡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出现偏差,从目前来看,我国会计工作者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法律意识和观念淡薄,缺少一个专业人员应该具备职业道德和判断事物的独立性。
❼ 求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与治理》
试论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作者:黄文胜时间:2007-11-21 23:47:0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摘要:当前,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暴露的越来越多,给决策者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会计信息失真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成为当前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文章在分析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虚假原因治理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是企业与外界交流的主要工具,具有很强的后果性,被称为“企业的语言”。因此,会计信息,尤其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于企业本身和投资者,甚至于整体国民经济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所谓虚假的会计信息,是指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一旦会计信息是虚假的,不仅会误导资源配置的方向,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会计的经济管理作用,阻碍经济发展,危害非常严重。找出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一般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包括内在(主观)动因和外部(客观)环境两个方面。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内在动因是其主观基础,外部环境是其客观条件,只有这两方面共同的发挥作用,才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1.内部动因。以往人们谈论会计信息失真,往往只有关注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观故意性,这样就很容易把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主要归结为个别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或思想品质问题,在此认识基础上所制定的治理方法如隔靴搔痒,难于切中要害,也就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探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手段,应首先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入手。一是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二是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三是会计信息生产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2.外部条件。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因素,但有了内部动因,并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而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有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一是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二是监督力度弱化,缺乏机制制约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重要条件。三是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却不高,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因此,造成了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和虚假会计信息。四是两权分离体制成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新的外部条件。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财产权力关系逐步由“两权合一”转化为“两权分离”,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转化为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可避免的存在“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所谓“逆向选择”是指代理人掌握着不为委托人知晓的私有信息,这样,在与委托人签订契约时,代理人就可能根据私有信息向委托人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代理条件;所谓“道德风险”是指代理人在签订了契约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委托人采取阳奉阴违的机会主义态度,委托人又无法亲临工作现场监督代理人的活动,事后也无法推测其行动。代理人在签订合约时作出“逆向选择”或在履行契约时采取机会主义的“道德风险”行为,都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基于这种不同的利益关系,虚假的、失真的会计信息也就随之产生了。五是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也导致会计信息虚化。会计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环境的现状和发展必然对会计起着重大的影响,影响着会计目标、会计管理体制、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法规建设等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较快,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和企业的经济自律在许多方面都跟随不上,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无序和不健康因素,必然反映到会计工作中。企业领导追求非正当的经济利益导致滥发奖金实物,为达到某种目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客送礼,为控制承包经营目标而人为虚增利润或隐瞒利润等。这些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是经济环境对企业的影响,由于会计不能将这些如实反映在账上,只好编造假报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上的造假,有许多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健康、不廉洁的风气在会计上的反映。二、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1.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这种动因的消除主要是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有的国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当有关管理部门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时,尽量不直接采用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门按一定的要求对企业的账簿记录进行调整。此外我国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施会计委派制也有这方面的考虑。2.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1)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财会法规建设,根据会计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有关会计法规,并强化财会法规的可操作性,使会计事项、信息的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查、严格监督,发现问题严肃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案例、典型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理并公诸于众,形成巨大威慑力量。
(2)三管齐下,构筑会计信息监督体系。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必须构建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从三者的作用和职责来看,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具有自律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社会审计监督具有鉴证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补充;政府部门监督具有权威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体系方面主要做好:第一,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第二,实行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有效的监督方面应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按照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开展业务,提高监督质量,使其对会计的监督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在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监督方面应使监督在宏观调控下进行,政府监督应依法监督,应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协调好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资源共享。(3)治理虚假会计信息,还要严格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责任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打击力度。在《刑法》中,也有关于虚假会计信息的犯罪处罚条款。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因违纪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有关法律对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查处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并明确界定了有关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明确了所应承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但能否严格执行成为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关键,若执法不严,法只能成为摆设。所以各监管部门要充实力量,加强执法力度,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得到法律的制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4)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一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不论遇到什么情况不丧失原则,不谋私利,要求树立法制观念,敢于坚持原则,做到依法办事,真正成为国家财经法律的忠实维护者。建立职业道德规范,做好违规记录,使那些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分离出去。二是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使其知识不断更新提高,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严格定期培训制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分批选拨中青年进修培训,鼓劢和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肓,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三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完善会计从业制度,严格确定从业任职资格的条件,实行定期执业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将不能担任会计工作,并由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管理和考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有健全、规范的会计秩序及会计基础工作做保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依法建制工作,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每一个环节都符合会计规范的要求。(5)对于因两权分离而导致的虚假会计信息,可以尝试通过以下的方法予以改善和解决。①内部治理结构的创新。为了保证所有者的权益和监控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需要通过企业内部的权利安排,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核心是通过特定的治理程序,在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形成相互合作、自我约束、相互制衡的机制。具体来讲,所有者在充分获取代理人行为信息的基础上,设计出最优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经营者的责、权、利,并给予其最佳的行为激励,使经营者为实现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而努力工作。激励的核心是将经理人员对个人效用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所有者可以通过确定一个由薪金、奖金、股票和股票买卖选择权、退休金计划构成的最优报酬计划来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激励。同时,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可以通过任免经理人员和控制重大的战略决策来保护出资人的权益,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功能、法律责任和职权,是理顺董事会,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领导、考核和监督,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有效约束经营者的权力,制止经营者利用职权干涉会计工作,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组织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股东通过股东会上的用手投票和资本市场上的“用脚投票”来肯定或否定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使经理人员把眼光放在企业的长远发展上,而不是搞一些短期行为或用虚假会计信息欺编股东,培育自由流动的经理人员队伍和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员市场,使他们产生危机感,形成压力和动力,从而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参考文献:1.陈汉文等。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2(4)2.石连运等。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及综合治理。财务与会计,2002(5)3.葛志兴。会计信息供求质量特征及其矛盾的协调思路。财务与会计,2003(10)
❽ 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对策
1、完善立法、健全民事赔偿机制
(1)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管理者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制定有关信息质量管理法规,对管理人员责任与权利、提供虚假信息的惩处作出明确规定。会计舞弊行为被发现后,要严肃处理,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导致公司破产的要依法追究经理人员的渎职责任,并实行严格的经理市场禁入制度,不能“易地做官”,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2)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是取得民事赔偿,这也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中国唯一能引用的就是《消费者保护法》。而按照这一法律,审计师的赔偿通常是“退一赔一”,即最高不超过审计收费若干倍。如中国证监会在“红光实业”案中对蜀都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处罚是“退一赔二”,对郑百文案件中涉案的注册会计师罚款30万元。注册会计师赔偿责任小,中小投资者的诉讼收益低,引发的诉讼概率就低。此外,受欺诈的投资者的损失如何确定,是仅包括直接损失,还是既包括直接损失又包括间接损失尚存在争议。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投资者因信息欺诈而遭受的损失不仅是现有利益,还应包括未来可得利益。建议在有关法律如《民事诉讼法》中增加有关“因会计信息欺诈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赔偿具体条款。
2、消除财务报告造假的前提是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1)适当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首先,结合中国特色,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首要目标。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质量特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如果一味强调借鉴国际惯例,盲目侧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增加财务报告造假的可能性,因而,当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更为重要。其次,尽量减少公司会计选择的余地,尤其是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其计量原则应尽可能明确、规范,以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当然,在强调统一的同时,也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2)尽量减少真空地带。例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比例合并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但对会计人员来说,如何进行比例合并仍模糊不清,因此,应该考虑采取补救措施。相关部门既要检视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找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又要检视当前的实际,发现其中的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比如,当前证券市场中的企业购并、股份回购、认股权计划等事项,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和披露尚无明确规定。
3、完善相关制度可消除或缓减财务报告造假的动机
(1)股票发行制度力求市场化。现在,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其中仍存在导致公司进行虚假财务报告的诱因。例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些硬性规定(如近三年连续盈利等)、配股条件中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等。因此,应实行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比如:推行主承销商保荐制度,在满足充分披露要求的条件下,均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将配股条件由单变量固定控制改为多变量变动控制。
(2)完善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制度。根据现行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即沦为PT公司。应该说,这一规定本身是符合证券市场规范动作的,但问题是该规定较为简单,往往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虚假财务报告来逃避处罚。对ST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为此,需要对该规定作相应修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第一,可考虑将经常性损益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第二,增加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
第三,增加非财务指标,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等。
4、完善证监会监管制度
针对中国现状,监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与自律机构相结合。首先,强调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监管,同时证监会加强对行业自律机构的监管。政府一部分权利下放,使得交易所真正成为监管的主体,而不是“形式主体”。其次,在适当的时候,考虑成立上市公司协会。该协会在会计监管上应该具有两方面的职能。一是约束上市公司,从长远发展自身团体的角度制定章程。行业的这种约束是公司的内在要求,比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强制有更好的效果。二是代表上市公司对政府和其他机构约束其会计行为不合理之处进行申述,使上市公司真正参与市场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5、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作出了很大贡献,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兴起,这个新兴行业的整体执业水平已与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不相适应,因此在许多方面有待完善,以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经济警察”的作用。
(1)优化注册会计师的执行环境。首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摆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决杜绝政府部门行政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一旦发现此腐败行为,应当查明原因,从严惩处,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其次政府应以间接手段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宏观调控,起到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严格审计质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作用。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虚假财务报告提供技术支持。
(2)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与国际上通行的“合伙制”作法不一致,不适合事务所这种特殊行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推行“合伙制”才能使注册会计师成为这个行业的真正主体,承担无限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事赔偿,使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建立起风险和质量控制,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迫使注册会计师强化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以达到提高执业水平。
(3)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各级协会应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职业道德自律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和教育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学习和后续教育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使其知识不断更新,适应不断拓宽的注册会计师服务领域。
6、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实施国有股减持。公司的会计信息是由管理层负责管理和提供,而管理层的聘任又受大股东意志的支配和影响,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为了防止内部人控制,制衡管理层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方面的权利,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实施国有股减持。减持国有股可以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比重,引进其他投资主体,甚至包括外资,以便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能够在股东间形成制约,真正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的利益得到充分的实现。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标志之一就是公司的董事会所代表的利益应具有中立性,为强化董事会所代表的利益的中立性,不仅应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而且要不断地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为了保证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应妥善解决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为了维护独立董事会中引入独立性,独立董事应来自外部投资机构,不仅满足形式上的独立性,同时满足实质上的独立性。第二,提供与独立董事的监控责任相称的报酬,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在立法上应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权限和职责以及失职处罚等,保证独立董事有充分监控公司的动力和约束力。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应按照《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组织规划控制制度、文件记录控制制度、实物保全控制制度、业务处理程序控制制度、会计人员素质控制制度、会计凭证、账簿及报告控制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真正起到防范会计舞弊,关键取决于会计人员和有关高级领导的控制意识和行为,尤其是有关高级领导。在现实社会中往往是公司高级领导带头不执行,破坏既定的内部控制程序,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或只对上不对下。因此,应加强对公司高级领导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提高他们自觉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
❾ 如何治理会计造假问题
1 我国会计存在的虚假问题
当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还尚未建立,利益主体多元化、产权不清晰、权责不分明,导致了社会各行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道德危机,不讲诚信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这样的大环境势必波及会计行业,以至造成了会计信用缺失的现状。
2 会计做假的原因
2.1 产权不明晰,使会计失去信用建立的基础。在国有产权制度下,企业经营者与其经营的企业信用没有长期的相关性。民营企业虽有明晰的产权和天然的制度优越性,但在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系中,他们深感产权没有安全的保障,面临随时被剥夺的可能,因而产权实际上也是不清晰的。于是只好追求短平快,不愿为维护信用的建立而投资,导致其失去了长远而稳定的预期;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又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部门也因此失去了利害关系人(股东)对他们公正审计的压力。当受托人着眼短期利益时,他们就不可避免会选择不守信,而这些不讲信用的行为将通过会计造假并以会计失信的形式表现出来。
2.2 “委托——代理”契约中缺乏独立存在的委托人。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应包括委托方、代理方两方:一方是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即委托人;另一方为资产的实际经营者即代理人。委托方独立地位如何决定着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会计诚信的实际履行程度。若委托人能明确其存在,意味着委托方有可能对会计产生足够的影响,会计诚信的实现会比较现实;相反,一旦找不到确定的委托人,就意味着委托方不可能对会计产生作用,此时会计诚信就失去了实现的动力和必要,于是会计造假会层出不穷。
2.3 企业及会计人员独立性差,且法律保护不够。身为企业会计人员本应对企业负责,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但作为企业会计人员就表明他们必定依附于企业而存在,这种地位上的不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人员监督职责的履行;另外《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但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与社会现实环境还是存在较大差距。集中体现在会计人员的任免、晋级、聘用等切身利益均由领导决定,坚持原则就会遭到压制,从而缺乏现实的监督勇气和行为。受经济利益驱动,有的单位或部门领导为了自己或部门利益会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制虚假会计报表,以此寻求一定的经济利益以至政治好处。
2.4 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行为多变,为会计失信创造了条件。政府管制越多,其政策就越变化无常,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越不稳定,建立长期的社会信用机制就越困难。如:政府对某些经营领域及经营业务时放时管,对有些市场时开时关,随意改变和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
2.5 社会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在会计信息对外披露过程中,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原因在于委托人对于会计信息的判断及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一般来说,审计虽然不能发现所有的错弊,但可大大降低虚假会计信息的存在。审计聘任权的转变、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和审计与会计服务一肩扛,使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丧失,严重威胁着会计诚信的建设和维护。中天勤与银广厦、安达信与安然便是最好的说明。
3 治理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
3.1 委托人地位独立 在会计行业中,会计成为维系投资者与经营者、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基础。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若处于信息劣势,则可通过现代会计制度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效保护委托人利益;但若委托方未能独立明确其地位,会计造假就会成灾,由于委托方不明确又会导致会计信用缺失的受害主体不确定,从而会进一步加剧会计信用缺失。为此,明确委托人的独立地位十分重要。
3.2 明晰产权 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奕的前提或规则。讲求信用就是人们为获得长远利益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使之符合特定环境下的社会道德规范。由此可见,清晰的产权是保证人们考虑长远利益的前提,在此前提现实存在的条件下,信用便得以建立和维护;否则没有清晰的产权作基础,也就不会有人为获得长远利益而恪守信用,信用就无从谈起。
3.3 严格内控
3.3.1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合理配备会计岗位人员,实现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规范会计核算资料所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会计账簿、报表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规范,以保证各单位依法设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大对各类会计基础资料的监审力度,保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3.2 实行管理参与制,以有效监督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管理参与制是使处于服从地位的雇员或其代表有机会参与决定公司发展目标的决策、监督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对经理管理权力的再分配,即对雇主、雇员之间的不平等权利关系进行的调整,从而使掌权者权力受到更好的约束,使服从者的权利和自主得到提升和补偿,以实现权力的监督、约束和平衡,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3.3.3 建立股东对经理的强力约束机制。股东大会要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严格评估经理经营业绩,并决定对经理的聘免撤换。
3.4 改进并逐步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 利益分配与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造假的经济根源,只有改进和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会计信息造假。①建立起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②改进现行绩效考核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的考评除看数字外,更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进行。
3.5 规范政府行为 西方国家的失信者是由社会和市场自然淘汰的,所以不可以给政府过多的权力,要严格限制并明确界定其权力范围。比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审批;清理政府部门几乎不受限制的制定利己不利人的法律和政策的权力;禁止政府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保持政策稳定性等。只有政府率先守信,政府政策才能真正有效,管制也才能恰到好处,产权才能得以保护,整个社会才会形成讲信用的风尚。
另外,依靠政府获得垄断权力的行业协会和认证中介机构,对信用的建立有害而无益。他们依靠垄断寻租,根本不会考虑自己的信用,因此,必须对与会计密切相关的中国会计协会、注协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行业协会才会真正懂得关心信用问题。
3.6 实施诚信工程,建立诚信档案 加紧建立和实施注册会计师、企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管理及考评制度,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事务所和个人要记录在案,以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执业危机感及诚信意识。
3.7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我国应尽快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守行业操守的企业或个人,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后就应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