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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投诉

发布时间: 2021-08-13 17:49:31

A. 注册会计师在监督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1、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2、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3、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5、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6、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的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B. 有没有人告诉我,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的,应当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

注册会计师为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当办理股权转让(退伙)手续。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先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出所,转出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该所其他负责人(以下简称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出所公章。转出所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主任会计师授权该所其他负责人签署转所意见的,应将授权文件报所在地注协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及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向所在地注协提出书面投诉。地方注协接到注册会计师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

自地方注协调解之日起满1个月,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仍未达成一致的,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地方注协可以直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出手续。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经转出所同意的《转所申请表》送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在转出地注协,待新所设立或确定转入所后,再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入所。

转入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入所公章。

在分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其转出或者转入,经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可由分所负责人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分所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授权文件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第八条 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经转出所和转入所签章同意的《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所在地注协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时,应当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出地注协办理转出手续;并在转出地注协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入地注协办理转入手续。

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含合并、分立后新设)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成转入该所的手续。被吸收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自合并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转所手续。

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转入所签署的意见失效,注册会计师应当经转入所重新确认。

第九条地方注协应对转所申请人提交的《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填写《转所申请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地方注协可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转所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对于《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相关内容的,地方注协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本规定另有规定者除外),在《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需批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可以简化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向地方注协申请,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的,应当先向转出地注协申请,再向转入地注协申请;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汇总表”(附表2,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相关协议或决议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地方注协同意的,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的,应当自迁入地财政部门下达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注册会计师的迁出、迁入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向迁出地注协申请,同时提交《注册会计师汇总表》、迁入地财政部门批准迁入文件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迁出地注协同意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注协;

(三)地方注协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转出地注协,注册会计师关系转为该协会代管:

(一)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

(二)已办理完转出手续,尚无其他事务所同意转入的。

(三)地方注协认为可以代管的其他情形。

由地方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其注册会计师关系保留1年。超过1年仍未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地方注协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注册会计师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或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地方注协书面报告并上交该注册会计师证书。地方注协应当按相关规定注销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转所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地方注协认为必要时,可对《转所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检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地方注协应予通报批评;符合撤销、注销注册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提出转所申请至转出地注协办理期间,尚未离开转出所的,经转出所同意可以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未办理完毕时,不得在转入所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注协在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时,应当同时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中完成转所操作。地方注协在批准注册会计师转所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cmis.cicpa.org.cn)中录入注册会计师转所情况。

第十七条地方注协应将注册会计师转所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具有第六条第三款情形的,地方注协应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由,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转所申请表》及其他附件应当至少保存二年。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暂行规定》(会协字[1995]10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有关问题的答复》(会协字[1998]36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股东(合伙人)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转为非执业会员等有关事宜的批复》(会协[2006]68号)同时废止。

C. 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

1、注册会计师转所,应由个人先提出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同意后,应对该注册会计师在该所任职期间,在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由主任会计师签字,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然后应由调入所开出商调函,征得调出所同意后,先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3、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审查同意后,应开出同意调入的函,再到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转出手续。

4、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转所申请、调出所对申请人的书面鉴定、调入所的申请报告等材料审查同意后,应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调出”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

5、然后再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调入手续,由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转入XX会计师事务所”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

(3)如何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投诉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D. 注册会计师对其客户的责任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注册会计师对于客户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责任主要体现在:
按期保质地完成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向客户承担责任是基于直接合同关系以及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美国大多数州采用相对过失原则,即将客户的过失、注册会计师的过失以及其他当事人的责任在比例分配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所有当事人按照各自过失程度按比例承担责任。需要说明的是,采用相对过失原则的多数州也同时适用某种形式的连带原则,从而致使“深口袋”现象的出现。注册会计师受到指控时的抗辩理由无提供服务义务:业务约定书的辨证作用;审计中无过失行为:财务报表担保人的不合理性;共同过失;缺乏因果关系。

E. 对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是处罚吗

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一)违约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间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二)过失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1.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职业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2.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三)欺诈

F. 注册会计师如何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处理

答:(1) 注册会计师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的,应当与企业 进行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但无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2) 注册会计师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重要缺陷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但无需在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中说明。(3) 注册会计师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重大缺陷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同时应当在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 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提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相 关风险。

G. 如何向财政部门投诉举报会计师事违法违规行为

打电话和写信都可以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中注协有关清理整顿文件的规定,对清理整顿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其中包括第三阶段中注协检查组发现并转告各地注协的问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属于应进行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到期要组织实地复查;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进行处罚。对经检查核实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帮助客户做假账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按规定从重处罚,直至撤销事务所、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H. 如何积极应对注册会计师考试不拖延

【导读】在进行注册会计师备考的时候,一些同学在合理安排时间的时候,早已为自己之后的拖延种下了安全隐患,例如安排时间时个人目标不清楚,进行时间太含糊,制订出杂乱不清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学习规划,这样会造成自己的学习效率不佳,知识要点记忆力不稳固,今天要教给大家的是如何积极应对注册会计师考试不拖延?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吧。

1、丢弃托词,立刻行动
给自己找托词但是自取其辱,考生大脑中一旦出现那样的念头,务必丢弃“下一次”更换成“马上”和“立刻”。
2、确立总体目标,增加动力
简易的知识要点不屑去学,重点难点又学不懂,时间一长有的考生就不愿意去学,脱队或是舍弃了,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不必贪多、贪大,能够先设定一些个人目标,一步一步去进行,提升自信心,另外也提升学习的驱动力,基本知识要点累积的多了,对攻破重点难点是一种帮助。
3、创新管理时间,提升学习兴趣
复习注册会计师,焦虑不安基本上是任何人必须应对的难题,这时就必须考生们可以科学的管理方法自己的时间,例如设定学习的个人目标,这种非常容易进行的个人目标,考生能够运用晨起和睡觉前的时间去学习和记忆,为自己之后攻破重点难点做好准备。
在进行注册会计师备考的时候,一定要学习规划制订的清楚明晰,不要朝令夕改、有头无尾,雷声大雨点小,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调整心态,督促自己坚持下去,也要关注2020年全国各地注册会计师政策,及时进行学习计划调整,更好的应对考试,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干货,备考技巧,新闻资讯等内容,欢迎及时关注环球快问,或者直接去环球网校进行对应课程学习,很多免费资源供大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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