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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部研发费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1-08-13 17:39:12

⑴ 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第四条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第五条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六条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第七条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第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第九条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第十条 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 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五)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六)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第十二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第十四条 企业研究开发费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 第十五条 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第十六条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 第十八条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 第十九条 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的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⑵ 受托方的研发费用入什么会计科目与分录怎么

答: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因此,受托方的研发费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 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等科目)
将研究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
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在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对于研发过程中需要报销的费用严格按照企业规定流程进行申报,材料设备使用时填写相应的项目领用单,注明该材料的用途,多个项目中的直接投入费用按合理规定分摊,项目完成时提供结项报告或鉴定意见书等证明材料,并附有相关部门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签名;财务部门应充分了解研发项目目标、总体预算、进展情况等,合理安排资金,建立研发项目专用账户,合理界定及归集研发费用,做好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计录和报告等工作,以防止人为操控研发费用。

⑶ 研发费用的会计分录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
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开发阶段有关支出,符合条件资本化,不符合条件费用化。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会计分录
1、资本化支出
发生支出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达到预定用途时结转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费用化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每期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⑷ 技术企业 技术开发费 会计分录如何填写

新会计准则规定,技术开发费有两种处理方法,
1.可以资本化的技术开发费,
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记入相关无形资产;
发生可以资本化的技术开发费用做:
借:无形资产—**开发项目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 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可做技术开发费用化处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 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⑸ 委托外部开发为什么按80%计入研发费用

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发布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来执行的。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发布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2、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3、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4、同时,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留存备查有关资料。

(5)委托外部研发费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对于汽车工业,委托开发是汽车研发的主要形式之一。由于企业各种资源的限制,不可能同时开发管理太多车型,委托专业公司开发新产品已经显示出越来越强的趋势。委托开发不但能更好的利用社会现有资源,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还可以减轻企业负担,集中精力抓好核心技术。

委托开发甚至委托生产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一个发展趋势,因为委托开发不但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推出新产品,而且还可以降低研发成本,获得了知识产权,但对技术实力的提升帮助有限。

⑹ 研发费用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摘要:企业研究费用的会计核算直接关系到财务报告的质量。企业对研究与开发费用处理的会计核算沿袭传统模式,使用研发费用的数据来反映企业价值时产生了很大的偏差。巨大的研发费用也成为部分企业操纵利润的重要方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正确的会计处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研发费用;公司企业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上,如何才能在市场中获得生存机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对于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作用。本文对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及管理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司研发费用核算及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一)资本化及费用化界定
合理的界定研发支出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直接关联企业研发费用的归属,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避免企业人为的操纵利润。如果将资本化的研发费用计人企业的当期损益,大量的研发支出没有形成资产却抵减公司的当期利润,研制结束形成无形资产后取得收入无相应的成本费用进行匹配,不能公允的反映企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使公司资产的价值没有体现,企业管理层可能会为了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而大幅削减研究开发费用,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严重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最终损害股东权益。

⑺ 自主研发项目中发生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怎么加计扣除

;你好,在取得相应的发票,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计入“
费用化
支出”;
开发阶段
发生的支出,符合
资本化
条件的部分,计入“
资本化支出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也计入“费用化支出”。
加计扣除
和自己
研发加计扣除
方式方法一样的。

⑻ 委托外单位技术开发收到的发票怎么写会计分录

拿到票后,可以这样做帐,依据发票记帐联(发票联交给业主)
借:应收帐款---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依据税票(因税票要交公司,可按复印件)做帐
借:所得税费用
管理费用---印花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银行存款

⑼ 委托技术开发账务处理怎么做

确认研究费用-开发支出同时确认应付账款

希望可以帮到你~选下最佳

⑽ 企业如果有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归入研发费用吗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提到,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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