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变化时递延所得税调整如何做会计分录
A. 递延税项会计分录
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调整“递延税款”余额,但对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要用现行税率计算,对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要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上税两者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处理,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由于在采用递延法的情况下,“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不因以后税率的变动或开征新税进行调整,所以递延法在转销时间性差异时比较简单,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在税法或税率变动或征收新税之后,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递延所得税额,通常称为递延所得税贷项或借项,而不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
由于采用“债务法”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相应也就比较符合实际,比较准确。其缺点是它的运用要比递延法复杂,主要原因是因为每次税法或税率的变动都必须重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B. 所得税税率变动,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七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第十八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C. 纳税调整增加项怎样做会计分录
纳税调整增加项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额,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应纳税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调增减去调减,后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一般不需要做会计分录,但是如果涉及暂时性的差异,需要做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根据情况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D. 递延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