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如何处理
❶ 会计档案怎么转
你好,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 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
5、办理工作时间:即时办理完毕.
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当地流程
一、 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当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好后并加盖当地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XX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三、其他规定:
1、会计从业证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
2、经审核,符合我们规定的外地迁入会计从业证将会更换成当地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然后,具体咨询下当地的财政局哦。。。最好是自己去呢
❷ 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发挥会计档案的史实、证据作用,为公司经济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具体归档内容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1.3 股份公司、分厂(分公司)、后勤部门(含职工医院、食堂)和工会等核算单位均适用本制度。
2 整理与移交归档
2.1 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2.1.1 会计报表,归档前需进行整理,制包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需写明案卷名称、类别、所属年、月和编号(注明本卷起讫页数)。
2.1.2 会计帐册,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加上牛皮纸封面,并贴上写明帐册名称、所属年月、记帐员姓名以及帐册起迄页数的标签。
2.1.3 会计凭证,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包上封面,装订成册,做到整齐、牢固,并在封面上进行编号,逐项填妥有关内容。工资结算单的整理按月装订,标明年、月。
2.2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l—3年,期满后(一般在二季度)按上述要求整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一式二份编造移交清单,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经清点无误后方能接收,并在移交清单上签注后,与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2.3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立卷、装订要求,否则档案室有权拒收。需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可接收归档。
2.4 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同原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 借阅与利用
3.1 公司或外单位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材料,对三年内由财务部门保管的档案,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对已归档案室的档案,则由档案室会计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
3.2 公司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持所在部门领导签证,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查阅内容和利用目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3.3 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复制,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3.4 借阅人应切实负责所借档案材料安全,不得损坏、涂改、拆卷。
3.5 案卷借阅和归还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应检查案卷有否损坏、遗缺情况,并在登记簿上签收注销。
4 保管与鉴定销毁
4.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具体内容内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4.2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3 涉及到落实政策的凭证,其保管期限应从处理结束后的第一天算起,到期按规定销毁。
4.4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共同进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能销毁。
4.5 对期满需销毁档案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室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4.6 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双方共同派员监销。
4.7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交档案室保管。
4.8 严格按“七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的保护工作,维护档案安全,防止泄密。
❸ 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如何处理
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卖的多的话,情节严重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❹ 会计档案如何保管、销毁、调阅和利用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按《办法》和省(区)、市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属于定期保管期限的档案如因特殊需要,可以延长保管期限。凡是在本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和考查及研究经济活动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资料作为永久保存。如年度会计报表(决算)、财政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决算、税收年报、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根据《办法》的规定,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该档案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管理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逐项对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无误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到林、地房产权转让契约、证券、图纸;有关的货币收支凭证;涉及到外事的凭证以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原始凭证,均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确无保管必要时销毁。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也可以为上级单位提供利用。调阅时,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要有调阅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并注明调阅会计档案的内容,经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办理调阅手续。在调阅过程中,只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无关的资料。原则上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册。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抄录和复制的由会计主管人员签署意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为会计档案的利用提供依据。
❺ 会计档案的销毁规定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才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❻ 企业清算后的会计档案怎么处理
原来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第32号,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❼ 单位应当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❽ 会计档案转移
1,会计档案转移调转的次数并没有限制,如果您已经从广州市调到潮阳市,又因为工作关系,需调到惠州市,这是完全可以办理的。 2,会计档案转移调转的具体手续如下: (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做作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3,申请资料
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当年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3、3.5英寸空白软盘一张;
4、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跨省调转须经省级财政部门签章)。
4,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表格可在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惠州当地的财政网和会计网上下载。
❾ 会计档案如何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009-5-15 8:39【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4总账15包括日记账5明细账156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8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15银行对账单5年
❿ 怎么整理会计档案
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临时保管两年,再移交档案管理部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档案管理部同意。
财务部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1.会计核算电子账套应设置自动备份功能,每天在服务器上进行自动备份,并且一周最少一次将备份帐套拷贝至移动硬盘。年度账套应刻制成光盘,以利于长期保存;
2.会计凭证需在次月20日前完善附件,整理装订完毕;会计账簿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打印完毕,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3.财务报告、管理性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的保管分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纸质部分需在次月20日前整理归档,电子文档需妥善备份